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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很多人都在說這個南宋的中興四將都分別是誰呢?這個問題也比較有意思了,能被稱為是南宋中興四將的人都是非常給力有實力的人了,所以這四位到底有誰呢?
南宋中興四將常規(guī)人選
南宋中興四將分別是:韓世忠、張俊、岳飛、劉光世。
南宋中興四將之爭
南宋中興四將也有這個爭議的,一種說法,四位將領(lǐng)是指岳飛、韓世忠、吳玠、劉光世。另一說法是岳飛、張俊、劉光世、韓世忠,這一說法來自于宋朝劉松年所繪《中興四將圖》。四位將領(lǐng)均有王爵,岳飛追封鄂王,劉光世追封鄜王,韓世忠追封蘄王,張俊追封循王。亦有以劉锜取代劉光世,以史料來看更為可信。第三種說法由南宋史官章穎提出,將岳飛、李顯忠、劉锜、魏勝列入自己的《皇宋中興四將傳》一書。

南宋中興四將之首
岳飛(1103—1142) 字鵬舉,謚武穆,后改謚忠武。漢族,河北西路相州湯陰縣永和鄉(xiāng)孝悌里(今河南省安陽市湯陰縣城東30里的菜園鎮(zhèn)程崗村)人。岳飛20歲投軍抗金,精忠報國,屢立奇功,“岳家軍”名震四方,令金軍聞風喪膽。紹興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紹興十一年是1141年,但該年的農(nóng)歷十二月二十九日折算成公歷已是1142年1月27日),秦檜以“莫須有”的罪名將39歲的岳飛毒死于臨安風波亭。乾道五年(1170年),宋孝宗詔復飛官,以禮改葬,建廟于鄂。六年,賜岳飛廟曰忠烈。淳熙六年(1180年),謚武穆,嘉泰四年(1204年)宋寧宗追封高宗的抗金諸將為七王,岳飛封為鄂王。
南宋中興四將爭議
雖然說南宋中興四將中有一些人成為這樣的稱呼非常的讓人有爭議,但是其中對于岳飛的功勞是大家都認可的,尤其是中興四將之首的的稱呼是名不虛傳的,韓世忠也是有很多的戰(zhàn)功,主要就是劉世光與張俊非議比較大,劉光世在抗金的時候,軍隊管理不嚴,想方設(shè)法的退讓,被稱為“逃跑將軍”,張俊還幫助秦檜推行乞和政策,間接害死了岳飛,這樣的稱呼實在是讓人不能夠與這兩個人相聯(lián)系!

南宋中興四將之韓世忠
韓世忠(1090年1月26日-1151年9月15日),字良臣,自號清涼居士。延安(今陜西省綏德縣)人,南宋名將、詞人,民族英雄,與岳飛、張俊、劉光世合稱“中興四將”。
韓世忠身材魁偉,勇猛過人。出身貧寒,十八歲時應募從軍。他英勇善戰(zhàn),胸懷韜略,在抗擊西夏、金國的戰(zhàn)爭中為宋朝立下汗馬功勞,又在平定各地叛亂中作出重大貢獻。韓世忠為人耿直,不肯依附權(quán)臣秦檜,曾為岳飛遭陷害而鳴不平,史稱其“固將帥中社稷臣也”。累遷至鎮(zhèn)南、武安、寧國三鎮(zhèn)節(jié)度使,封爵咸安郡王。晚年杜門謝客,口不談兵,悠游西湖以自樂。
紹興二十一年(1151年),韓世忠逝世,年六十三。追贈太師、通義郡王。宋孝宗時追封蘄王,位列七王之一。淳熙三年(1176年),謚號“忠武”。后配饗宋高宗廟廷。宋理宗時為昭勛閣二十四功臣之一。明清時期更配享歷代帝王廟。今有詞作《臨江仙》《南鄉(xiāng)子》等傳世。
南宋中興四將之張俊
張俊(1086年-1154年8月12日),字伯英,鳳翔府成紀(今甘肅省天水市)人。南宋初年名將,與岳飛、韓世忠、劉光世并稱南宋“中興四將”, 張俊十六歲時為弓箭手,于宋徽宗時期參與對西夏作戰(zhàn)及鎮(zhèn)壓山東、河北農(nóng)民起義。曾隨種師中救援太原??低踮w構(gòu)(宋高宗)任兵馬大元帥,他即率部往從。高宗趙構(gòu)即位后,任張俊為御營司前軍統(tǒng)制。苗劉之亂時,他和韓世忠等受張浚節(jié)制,平定事變。紹興年間,鎮(zhèn)壓農(nóng)民起義和叛將李成等部,并阻擊偽齊劉豫及金軍南侵。與岳飛、韓世忠合稱三大將,所部稱張家軍。后首請納兵權(quán),被罷樞密使,進封清河郡王。又參與促成岳飛冤獄。
張俊貪婪好財,大肆兼并土地,年收租米達六十萬斛。高宗曾親臨其家,禮遇優(yōu)厚。紹興二十四年(1154年),張俊去世,年六十九。追封循王,謚號“忠烈”,位列七王之一。

南宋中興四將之岳飛
岳飛(1103年3月24日—1142年1月27日),字鵬舉,相州湯陰(今河南省湯陰縣)人。南宋時期抗金名將、軍事家、戰(zhàn)略家、民族英雄、書法家、詩人,位列南宋“中興四將”之首。
岳飛從二十歲起,曾先后四次從軍。自建炎二年(1128年)遇宗澤至紹興十一年(1141年)止,先后參與、指揮大小戰(zhàn)斗數(shù)百次。金軍攻打江南時,獨樹一幟,力主抗金,收復建康。紹興四年(1134年),收復襄陽六郡。紹興六年(1136年),率師北伐,順利攻取商州、虢州等地。紹興十年(1140年),完顏宗弼毀盟攻宋,岳飛揮師北伐,兩河人民奔走相告,各地義軍紛紛響應,夾擊金軍。岳家軍先后收復鄭州、洛陽等地,在郾城、潁昌大敗金軍,進軍朱仙鎮(zhèn)。宋高宗趙構(gòu)和宰相秦檜卻一意求和,以十二道“金字牌”催令班師。在宋金議和過程中,岳飛遭受秦檜、張俊等人誣陷入獄。1142年1月,以莫須有的罪名,與長子岳云、部將張憲一同遇害。宋孝宗時,平反昭雪,改葬于西湖畔棲霞嶺,追謚武穆,后又追謚忠武,封鄂王。在宋、元、明三朝,備受尊崇。
岳飛是南宋杰出的統(tǒng)帥,他重視人民抗金力量,締結(jié)了“聯(lián)結(jié)河朔”之謀,主張黃河以北的民間抗金義軍和宋軍互相配合,以收復失地;治軍賞罰分明,紀律嚴整,又能體恤部屬,以身作則,率領(lǐng)的“岳家軍”號稱“凍死不拆屋,餓死不打擄”。金軍有“撼山易,撼岳家軍難”的評語,以示對岳家軍的由衷敬佩。
岳飛的文才同樣卓越,其代表詞作《滿江紅·寫懷》是千古傳誦的愛國名篇,后人輯有文集傳世。
南宋中興四將之劉光世
劉光世(1089年—1142年),字平叔。保安軍(今陜西延安志丹縣)人。南宋抗金名將,“中興四將”之一,鎮(zhèn)海節(jié)度使劉延慶次子。
宋徽宗時,劉光世奉命鎮(zhèn)壓河南叛軍張迪,因功授承宣使,充任鄜延路馬步軍副總管。靖康初率部戍邊,敗夏兵于杏子堡。金兵大舉南侵,與韓世忠等共守江南,屢立戰(zhàn)功,升司檢校太保、殿前都指揮使,封榮國公。后率部抗金,但其“御軍姑息,無克復志”,飽受詬病。紹興七年(1137年),引疾罷去兵權(quán)。紹興十年(1140年),再為三京招撫處置使。次年,罷為太保、萬壽觀使,累封楊國公。
紹興十二年(1142年),劉光世去世,年五十四。追贈太師,謚號“武僖”。乾道八年(1172年),追封安城郡王。宋寧宗開禧元年(1205年),追封鄜王,列七王之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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