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申請條件
武漢市戶籍人員所生子女,不滿18周歲未辦理出生登記的,按隨父或隨母自愿的原則登記戶口。非婚生、子女隨父母以外的第三人姓等特殊情形需到派出所戶籍窗口申請。
2.二、申請材料
(一)中國公民國內所生子女落戶1、父母雙方填寫《申報戶口登記表》(可在武漢公安網上警局下載或到分局戶籍窗口領取,手寫簽名);
2、父母雙方民族成份不同的,應由父母共同簽署《湖北省新增人口民族成份確認登記表》;
3、《出生醫(yī)學證明》;
4、父(母)《結婚證》;
5、上傳落戶人員人像信息。
(二)中國公民國外所生子女回國落戶1、父母雙方填寫《申報戶口登記表》(可在武漢公安網上警局下載或到分局戶籍窗口領取,手寫簽名);
2、父母雙方民族成份不同的,應由父母共同簽署《湖北省新增人口民族成份確認登記表》;
3、父母及子女回國時所使用的有效《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
4、國外所生子女出生證明原件及翻譯件(需經有資質的翻譯公司翻譯并加蓋公章);
5、父(母)《結婚證》(涉外婚姻在國外領取的結婚照,需經婚姻締結地公證后,由當?shù)刂袊v外使領館認證;雙方均為中國公民,在中國駐外使領館領取的結婚證合法有效,無需公證);
6、其中父(母)一方為外籍人士,需提供護照;
7、上傳落戶人員人像信息。
3.三、申辦流程
1、網上申請。申請人在網上提出申請,并按規(guī)定上傳申請材料;
2、網上受理審核。父或母戶籍地派出所受理審核,自受理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告知申請人審核結果;
3、辦理方式。網上申請通過的,申請人持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網上提交的申請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到戶籍地派出所戶籍窗口現(xiàn)場辦理,經現(xiàn)場審核申請材料真實有效的,當場辦結。凡發(fā)現(xiàn)申請材料虛假的,不予辦理,并依法追究責任。
4.四、辦理時限
自受理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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