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當一提起馬寶總會和電視里面的那位,那么知秀網(wǎng)小編就不得不給大家詳細的說一下了。
引言漢代的《鹽鐵論·詔圣》中說過一句話:“禮讓不足禁邪,而刑法可以止暴。”我國的刑法源遠流長,大約有四千多年的歷史,最開始的目的是伴隨著氏族制度的解體、階級社會的出現(xiàn)而產(chǎn)生的。一開始是用于維護和鞏固階級統(tǒng)治的工具。最早的刑法成文的法典,要追溯夏朝的時候,以后的歷朝歷代,都有自己的刑律。

對于刑法的作用,漢代史學家司馬遷《史記·孝文本紀》是這樣認為的:“法者,治之正也,所以禁暴而率善人也”。大致意思說,刑法是為了弘揚社會的正義,禁止人們采用暴力的手段,從而促使大家都與人為善。唐代劉禹錫《天論上》同樣認為:“法大行,則是為公是,非為公非。天下之人蹈道必賞,違之必罰?!闭f的是刑法雖然是政府規(guī)定的,但也是不得已而為之,所有的人遵紀守法走正途都會得到獎勵,但是違反了就會遭到懲罰。
在中國古代,刑法種類花樣繁多,特別殘酷。其中有一種叫凌遲,一開始只是把人殺死之后再剁成肉醬。據(jù)史書記載,受過這種死刑的有子路,還有周文王的長子伯邑考。后來發(fā)展得更加精細,其目的就是要讓犯人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但是活的時候施刑,還要求受刑人員必須承受具體的刀剮次數(shù)以后才死。發(fā)展到后來,每次臨刑,受刑犯人如果是沒有割滿一千刀就斷了氣,執(zhí)行人也要受刑,發(fā)展成“死刑的藝術”。
在歷史上,這個死刑最有名的人就是大太監(jiān)劉瑾,聽說一共割了三天才讓他斷氣。而凌遲也是明清的正式刑之一。據(jù)《清史列傳》記載,清朝一位最剛強的叛將被判凌遲處死,受刑時卻一語不發(fā),震驚了眾人。要知道,這可是人人聞之色變的“千刀萬剮”啊,他為什么不怕疼呢?這位叛軍將領又是誰呢?

這位將領名為馬寶,據(jù)說是寧夏隆德人。早在明朝末年,馬寶就參加了李自成的農(nóng)民起義軍,因為此人作戰(zhàn)十分勇猛、且驍勇善戰(zhàn),很快就提拔為副營總,但后來隨著李自成的戰(zhàn)死,起義軍群龍無首,很快就被清軍打得七零八落。馬寶不得不跟隨起義軍余部投靠了南明小朝廷,南明永歷帝,因為他抗清有功,奉他為“懷國公”,可惜,后來南明朝廷因為內(nèi)部爭斗,最終還是被清朝覆滅。
同為降清將領的吳三桂,對馬寶青睞有加,對其籠絡,最后將其納入了自己的麾下。并封馬寶為“充中營總兵官”。他對吳三桂可謂是忠心耿耿,為其征戰(zhàn)四方,立下了不少戰(zhàn)功。
康熙年間,吳三桂在云南蓄謀已久,決定起兵叛亂,加封馬寶為鐵騎總管,命令他率為鋒部隊進攻貴州、湖南。馬寶也不負重托,很快就掃平了貴州,又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迅速掃清了湖南全境,率領兵馬到達了長江沿岸??梢哉f,馬寶為吳三桂在前期取得了重大的軍事優(yōu)勢,清朝也知道馬寶的重要性,康熙帝就多次下旨想招攬馬寶,但是都遭到了拒絕,還把派來勸降的使者都給殺了。03
1678年,吳三桂不幸病死在行軍途中,清軍也漸漸占據(jù)了優(yōu)勢,拿回了戰(zhàn)爭主動權(quán),整個局勢慢慢開始向清軍傾斜。到了1681年,清軍包圍了云南昆明,叛軍大勢已去。

馬寶想率軍回去救援,卻不料在烏木山中了清軍埋伏,幾乎全軍覆沒,最后只帶了百余人突出重圍。被困在姚安山中,已經(jīng)毫無戰(zhàn)斗力可言,最后被迫繳械投降。聽說馬寶投降,清朝將領非常重視,為表示敬重之意,當時清軍提督桑格甚至出城迎接。
然而不久后,康熙帝下旨將馬寶押往京城,到了京城后,沒過多久,又下令將馬寶處以凌遲之刑。據(jù)說,在行刑過程中,馬寶面不改色,始終不發(fā)一言,也不奮力掙扎,更不會大喊大叫。象沒事人一樣接受割肉之刑,行刑過程進行了三天時間,刳子手在他身上割了上千刀,直到臨斷氣時,他才大吼一聲,在場眾人無不震驚。把馬寶稱之為“鋼鐵之軀”毫不為過。
▲凌遲行刑舊照結(jié)語我國古代的刑法,發(fā)展到封建社會的最后階段,其實封建的制度已經(jīng)開始走向了不歸路。其實,動用殘酷的刑法手段,遏制人們的自由思想,這并不是長久之計。殘酷的鎮(zhèn)壓反而加快了封建王朝走向衰敗的步伐,逐漸由強盛走向衰落。最終,腐朽的封建王權(quán)完全湮滅在歷史長河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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