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公案》全稱《海剛峰先生居官公案傳》,一題《海忠介公居官公案》,是明虛舟生撰、李春芳編次的短篇公案小說集,四卷七十回。已知最早刊本為萬歷丙午年(1606)刊本。下面知秀網(wǎng)小編就為大家?guī)碓敿毜慕榻B,一起來看看吧!
這部書共七十一回,每回演述一個故事,而以審案人海瑞貫串各篇,內容都是腐朽的封建社會沒落時期所常見的種種丑惡現(xiàn)象并且還夾雜一些怪誕的案子,如《玉蟾救主》《烏鴉鳴冤》之類,這和當時的神權思想是有聯(lián)系的。小說情節(jié)曲折,跌宕起伏,懸案迭起,引人入勝,生動地塑了一個剛正清廉,不畏權貴、斷案如神、體恤百姓的清官形象,但同歷史上的海瑞相去甚遠。此書雖為記敘海瑞折獄故事,但并非海瑞斷獄之實錄。

內容簡介
全書共七十一則,每則敘一個公案故事?!逗9浮穼懞H饘彴刚郦z的故事。實際上是一種話本總集,而以海瑞貫串全篇。每一故事(回),先有記述全案過程的一段說明文字,有“告”“訴”“判詞”三部分,類似公犢文書。
創(chuàng)作背景
明代中后期世風惡薄、吏治黑暗、賦稅沉重,訴訟案件時有發(fā)生,普通民眾需要有關訴訟的文書知識,了解判詞和官府判案過程。書坊根據(jù)這種現(xiàn)實需求,編撰和刊印了一批法律類書和公案小說。明代公案小說基本由書坊主操作而成,以短篇小說集的形式編撰,往往先敘案例故事,再列原、被告狀詞、訴詞和官府判詞,相當于現(xiàn)在的法律案例分析,實用性大于故事性,藝術成就并不高。
案例故事基本由前代、當代法律文書和類書中的案例改編而來,或者根據(jù)現(xiàn)成的案例略加編撰而成,與小說塑造的清官形象并無多大的直接關系。萬歷二十二年(1594年)第一部公案小說出現(xiàn)后,包拯公案小說多由建陽書坊刊刻?!逗偡逑壬庸俟浮肥菚恢鞲鶕?jù)市場需求追求商業(yè)利益的直接產物。
這七十一個故事,一個也不能證明是海瑞生前的實績,但卻有四十六則可以證明是轉抄于早出的公案小說,計抄自文言短篇小說集《耳談類增》有十七則,抄自《百家公案》十八則,抄自《廉明公案》九則,抄自《諸司公案》二則,另外還有十三則中所用的判詞抄自《折獄明珠》。

作品鑒賞
書中將許多民間傳說中的審案折獄故事集中在海瑞身上,頗帶民間文學特色。但此書文字較粗疏。書中所敘鬼神迷信色彩也較濃,如《許巡檢女鳴冤》《烏鴉鳴冤》《黃鶯訴冤報恩》等就是通過女鬼托夢,烏鴉、黃鶯顯靈來破案的。這既反映了人們企求正義的愿望,但也反映了人們的愚昧。
這部小說從每案一個獨立的故事來看,似為短篇,聯(lián)系起來又似長篇或系列小說。加上前面海公傳,整部作品都集中刻畫海公這一剛直不阿的清官形象。
故事情節(jié)敘述大多簡略,而狀詞、判詞等卻頗詳細,編者對這些原始資料似未作藝術加工,亦不見編者功力,故可讀性不強。晉人李春芳說是某“好事者”所為,當是實話。
后世影響
《海公案》保留了一些有特色的案例,如第29回《妒妾成獄》敘妓女玉堂春與王舜卿相戀,后王生床頭金盡,流落都下,玉堂春得知,厚贈王生而去。鴇兒將玉堂春賣給一富商彭應科作妾,彭妻嫉妒,欲毒死之,不意其夫誤食而死。彭妻反誣玉堂春殺夫,上訴官府,遂成冤獄。時王舜卿已登甲科,巡按山西,海公則轉江浙運使,王乃托公查訪玉堂春。公至浙詢之,知妓成獄已久,復審,冤乃得白。后玉堂春為王舜卿側室。這一故事成為后來許多小說戲曲常用的題材,影響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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