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推崇以祖制治國,多數(shù)高級官員認為,“本朝立國規(guī)模,章程法度,盡善盡美……今不必復有紛更,惟仰法我高皇帝”(張居正致友人私函中語)。高拱則不同,他在做禮部尚書時,就寫了一道今人謂之《除八弊疏》的奏本,被一些專家稱為高拱的政綱。
也就是說,除舊立新,是高拱執(zhí)政的基調(diào)。高拱認為,“法不能無弊,行之既久,其弊更不可勝言。”主張“法與時遷,更法以趨時”。因此,執(zhí)政后誓言“先立規(guī)?!薄母矬w制、健全制度。在他執(zhí)政的短短兩年半里,對吏制、軍政、邊政、財政、司法等制度,進行了一系列改革,并對一些觸及敏感體制的改革提出了構(gòu)想。
全面革新吏制。“凡吃俸祿的,都是百姓供給,若不要緊的官添設太多,不要緊的人虛支餼廩,百姓豈能供得起?必是裁去冗濫官役?!边@是高拱給做裕王時的隆慶皇帝講課時說的一段話。這與人民供養(yǎng)政府而不是政府供養(yǎng)人民的近代理念完全契合。
高拱執(zhí)政后,大力精簡機構(gòu)、裁汰冗員,就連太醫(yī)院也由十二科縮減為十科。與此同時,高拱對官員任職資格、選拔、回避、考核、赴任、請假等各個環(huán)節(jié),都進行了前所未有的革新。明史專家韋慶遠評價說:“高拱是有明一代最有魄力、最有識見、最敢于改革舊制,而又能妥慎制訂符合實際需要新規(guī)制的吏部尚書。他所謀劃和推行的新法,實為明代人事制度掀開新的一頁?!?/p>

改革軍政,建立軍事指揮官儲備、選調(diào)、升遷系統(tǒng)。高拱認為,軍事是專門的學問,主管軍事的兵部官員,要有特殊的資格,并建立儲備、調(diào)動、升遷的特殊體系,而不再與其他部門官員經(jīng)?;フ{(diào),按常規(guī)拔擢使用。于是,陸續(xù)出臺了相關措施,對兵部官員的選任、調(diào)動、升遷、待遇等做出規(guī)定。他執(zhí)政期間明朝軍隊逢戰(zhàn)必勝,與高拱不遺余力地推行軍政改革有直接關系。
重視理財,樹立養(yǎng)民為先的政績觀。宋明理學倡言君子不言利,致使讀書人不愿做理財官,官場也普遍輕視“錢糧衙門”。地方轉(zhuǎn)運使多是貶謫或考核不合格官員轉(zhuǎn)任,戶部的官員也為人所輕,升遷特差。高拱明確指出:“《洪范》八政,首諸食貨;《禹謨》三事,終于厚生。足見古圣賢極重言利;后世迂腐好名之人,倡不言利之說,遂使俗儒不通國體者轉(zhuǎn)相傳習,甚有誤于國事,以致無為國理財者?!?/p>
他認為,義利之分,唯在公私之判,為公眾謀利即為義。他的執(zhí)政理念帶有為民眾謀福祉的先進思想。他執(zhí)政后即大聲疾呼重視理財,并對理財官任用、升遷制度進行改革。在短短一年多時間內(nèi),即在很大程度上扭轉(zhuǎn)了國嚴重虧空的局面。據(jù)專家岳天雷統(tǒng)計,高拱當政的隆慶五年,相比徐階當政的隆慶元年,歲入增長53%以上;支出減少42%以上。
高拱同時提出,生財自有大道,聚財斷不可變成斂財。聚財有兩種,一種是桑弘羊式的,務損下以媚上,國庫雖充盈而民財刮盡;一種是劉晏式的,以養(yǎng)民為先,民富而國強。
他在《議處欠糧欠谷官員以圖實效疏》中,推出了多項改革措施,核心是改革對天下州縣一體以稅收指標完成情況考核官員的制度。指出,對原系地方凋敝、百姓逃亡、田地拋荒甚多之州縣,若一味下指標,是逼州縣長行苛政,導官吏重殃其民!故改為以存恤貧困、召集流亡、開墾荒田,質(zhì)言之以蘇民困的情形,來衡量官員政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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