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保安很火,上了熱搜。保安和民警對于中國的治安起了很多作用,使千千萬萬人受益。古代中國在戰(zhàn)亂時期有軍隊保護,和平年代其實也需要維護治安。
因為古代相對現(xiàn)代來講,也不是很安全,沒有攝像頭,沒有DNA,再加上違反亂紀如強盜、私鹽、飛賊、拐賣人口等官府無法杜絕的情況使民眾生活實屬不易。
由于中國人口龐大,地域眾多,人口的大量流動使社會不穩(wěn)定因素叢生。其實古代的執(zhí)政者也知道這個問題,專門做了很多法律和制度來解決這個問題,比如保甲制度。
中國歷朝歷代都有推行保甲制度,都取得了理想的效果。但是明末清初的時候,因為戰(zhàn)爭和自然災害的影響,全國各地都盜賊蜂起,流民四散,人民苦不堪言。
清廷為了維護自己的統(tǒng)治,也決定采用保甲制度,并被后來所有的君主所繼承。清朝中后期的時候,保甲制度已經不好使了,老百姓紛紛不買賬,那這又是怎么回事呢?
一、保甲制度綜述
保甲制度是中國古代封建統(tǒng)治者為了讓百姓安居樂業(yè),不受盜賊和不法者的困擾而建立的一個民兵制度。它規(guī)定一戶家庭為單位,十戶為一甲,甲有甲長,十甲為一保,保有保長,在漢代五家為一"伍";唐的四家為一"鄰",五鄰為一"保";到了北宋,十戶為一保;到了清朝分為保甲和牌甲,十戶為一牌,十牌為一甲,十甲為一保,這就是保甲制度在各代不同的標志。
保甲制度規(guī)定如果一家有罪,其他九家必須告發(fā),誰不告發(fā)和犯法者同罪。如果某人犯罪,其他人都要告給甲長,甲長告給保長,保長告給縣官,再最后提交到兵部,如果其中一級出了差錯,會受到重罰。它使信息高速暢通,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官府行政效率,但是也使誣告、造謠更容易讓當事人受到傷害。
那保甲制度是怎么來的呢?戰(zhàn)國商鞅變法時期,商鞅把軍編同時也用到了民間。他開辟道路,編制隊伍,實施了連坐制度。當時在《秦律》也不是很詳細。
保甲制度真正作為一種地方政治制度開始實施的時候是在北宋,北宋王安石變法時期為了強兵,推行保甲法,試圖為國家和地方創(chuàng)造一支民兵。但是,由于守舊派過于強大再加上當時環(huán)境不利,保甲制度并沒有執(zhí)行,北宋末期就被廢除了。
在歷朝歷代,它的稱謂和規(guī)制不盡相同。宋朝以前它叫鄉(xiāng)里,元朝時期叫它村社,明朝叫它里甲,因朱元璋痛恨貪官污吏,所以那個時期保甲也執(zhí)行的最嚴。
那保甲制度好使嗎?有什么用?北宋王安石變法時期保甲法規(guī)定的很清楚,一般用來治安、民兵、強身健體,隨著社會發(fā)展只剩下治安的功效了。
王安石在免役法里規(guī)定,只要參與民兵,就可以不用做差役,也不用交免除差役的錢。王安石當時的保馬法使地方盜賊減少,地方井然有序。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節(jié)約資金(免役錢)、、擴大軍隊(戰(zhàn)時可以直接當士兵用)、提高素質(訓練鍛煉身體)。
二、清朝的保甲制度
那么清朝為什么要執(zhí)行保甲法呢?清朝入關以后,因為綜合因素,人民期盼社會安定、政治清明的環(huán)境。保甲法在維護治安這一塊,起到了它應有的作用。某人犯罪后,官府很快就能知曉并做處理。這使得原本動蕩的社會開始慢慢穩(wěn)定下來。
甲申之變,清軍入關。據(jù)記載,在天津地區(qū)逃海的難民上萬人被,這些難民亂成了一鍋粥。為了解決這一難題,攝政王多爾袞下令試行保甲。保甲制度是當年單純就是為了安置難民,沒想到有奇效。
康熙年間,旗民被編入了保甲。為了徹查朱三太子案,加強了保甲制度。保甲也比清朝初期控制力強了很多。雍正時期保甲制度范圍進一步擴大,乾隆時期不僅范圍上比以往擴大,規(guī)定"保長要一年更換一次"、"甲長要三年更換一次"。
到了那時保甲制度基本固定不變了。由于保甲甲長出現(xiàn)了市井無賴濫竽充數(shù)的現(xiàn)象,各地的督撫要求減設牌頭、慎重選擇和免點甲長、設立保甲房書吏等,戶部同意了慎重選擇保甲甲長的提議,但是仍舊沒有作出有效的策略。
據(jù)清朝文獻記載,此次保甲制度的整頓把范圍再一次擴大,把在內地開張貿易和置實業(yè)的人、旗民村莊、鹽廠和礦廠工人、紳士、邊外蒙古地方種地民人、沿海商漁船只、船員、水手、內河船只、寺觀僧道等等。
慎重選擇保甲長,由士民公舉,然后由保官點充,甲長的職能范圍也隨之擴大,不僅僅維護地方治安,還專司查報甲內的一切違法亂紀擾民的現(xiàn)象,以及面生可疑的人,還調解糾紛,參加賑災,宣講法令,教化民眾,征收賦稅等等。
可以說乾隆是對前面清朝統(tǒng)治的歸納改進,這是清朝對保甲制度的最大范圍的更改,此后清朝再無更大的整頓和修改。
三、 保甲制度在清朝中后期宛如雞肋
在清朝中后期的時候,保甲制度的功能性越來越小,鄰居之間、上下行政單位之間彼此生疑,很多人也是聽到空穴來風的消息就直接上報,也有的因為某件事情導致鄰里相處不愉快為了報復鄰居造成了很多的冤假錯案。
人們對此苦不堪言,甚至民怨沸騰,紛紛要求取消保甲制度,取消保長。清朝的統(tǒng)治者以為就靠保甲制度可以使自己的治下社會安定,人人都不再有對大清江山覬覦的想法,做到滿漢一家。其實只是自己做夢罷了,老百姓根本就不買賬。
從保甲制度的發(fā)展演變來看,它的出現(xiàn)是與時代背景息息相關而發(fā)展起來的,它是統(tǒng)治者維護國家次序,保障社會治安,維持臣民安居樂業(yè)和經濟建設的一種有效手段,對國家統(tǒng)治有一定的效果。
保甲制度從商鞅變法開始使秦國從一個窮困弱小的邊陲之地一躍成為關東六國合縱所不能勝的強國,可謂如虎添翼。這種制度也被歷代所繼承。
尤其是北宋的王安石變法,王安石所提倡的保甲法再配合保馬法,使北宋對西夏熙河地區(qū)的戰(zhàn)役取得了首次大勝,這是因為保甲在戰(zhàn)時提供了合格的兵源,保馬給軍隊提供了合格的馬匹。到了元朝時期,保甲制度的負面作用開始大于它的正面影響了。
明朝的時候,保甲制度嚴苛,對人民的思想壓迫大于對社會治安的防控。清朝前期,保甲制度對安置難民起了良好的作用,使這些難民有事可做,又能強身健體,又能提高素質。隨著清朝的統(tǒng)治范圍越來越大,人口越來越多,保甲制度也變得很難操作,大家唯恐告狀告得晚了,互相彼此生疑,不利于人們之間的團結。
但是它連坐的特點,使民眾也受到了一定的控制,有時甚至讓下面的人苦不堪言甚至民怨沸騰,所以這種制度對封建社會利弊參半,隨著時代發(fā)展也會被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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