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昭君是我國古代四大美女之一。昭君出塞的故事幾乎婦孺皆知,歷來被人們傳為美談。王昭君雖然維護了漢匈關(guān)系半個世紀的穩(wěn)定,但卻是以犧牲個人感情為代價的,至少在婚姻一事上是這樣的。
王昭君出塞和親,最初嫁于呼韓邪單于,被匈奴成為寧胡閼氏。她和呼韓邪單于生活了三年,生下一子,取名伊屠智伢師。呼韓邪單于死后,昭君又改嫁呼韓邪單于第一閼氏所生的長子復(fù)株累若鞮單于,并與之生下兩個女兒。鴻嘉元年(前20年),復(fù)株累若鞮單于去世,昭君自此寡居,不到兩年便病逝了。

第二次婚姻,王昭君以后母的身份嫁與自己的兒子,她自己是不情愿的。根據(jù)《后漢書·南匈奴傳》:“及呼韓邪死,其前閼氏子代立,欲妻之,昭君上書求歸,成帝勒令從胡俗,遂復(fù)為后單于閼氏焉。”這里面不無強迫的成分。
王昭君改嫁之事也由此牽扯出匈奴丑陋的婚俗--收繼婚。何為收繼婚呢?據(jù)《史記·匈奴列傳》載:匈奴“父死,妻其后母;兄弟死,皆娶其妻妻之”。簡單來說,就是“妻母娶嫂”,子妻其母,兄收弟妻,弟繼兄妻。需要強調(diào)的是,父親死后,兒子只能娶其后母,對于其親生母親,這是萬萬不能娶的。如果用傳統(tǒng)儒家眼光來看,收繼婚始終是有悖人倫的,也是有違道德標(biāo)準的。當(dāng)年,大漢使臣達到匈奴時,直言人倫顛倒,不能直視。而匈奴人卻有自己的解釋,這是出于氏族完整的需要。
匈奴是游牧民族,當(dāng)時匈奴社會尚處于氏族社會的延伸階段。氏族女子不屬于丈夫本人,而是屬于氏族內(nèi)部所有人的。丈夫死后,女子如果嫁往別處或者別的氏族則會無形中削弱本氏族的力量和財產(chǎn)。
值得注意的是,在這個邏輯里,女性被看成一種財產(chǎn),用收繼婚來約束本氏族內(nèi),可以防止財產(chǎn)的轉(zhuǎn)移和外流。
相對于女性,匈奴男子更多的享有繼承權(quán)。這種繼承,無論是“妻后母”,還是“報寡嫂”,體現(xiàn)的是男權(quán)主義。而女子則喪失了真正的發(fā)言權(quán)和選擇權(quán),甚至是改嫁權(quán)。
放在漢代較為寬松的婚姻背景下,王昭君無疑是備受煎熬的,難怪她提出要回國。

值得一說的是,匈奴收繼婚雖然令人臉紅,是不是漢族就不存在呢?非也。在封建社會,社會下層特別是貧困人家,弟娶寡嫂的現(xiàn)象卻也普很常見。不過,這并不被統(tǒng)治者認可。相反,明、清時期政府甚至出臺法律命令禁止。但這種現(xiàn)象,在民間卻依舊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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